办理法院判决业务现场需提交:
1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2、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
3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
4、原始购房合同(或买卖协议、买卖契约)原件及复印件
5、物业费与供暖费结清证明原件
6、相关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
7、如果为一审判决书,在办理业务时,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书。持调解书或二审判决书的,则不需要提供;如产权人或协助人无法到场,还需申请人提供由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
注意:以上复印件必须为A4纸,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