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优惠价、标准价的央产房可以直接办理产权变更业务么?
不可以直接办理除继承之外的产权变更业务。
如需办理其他业务,需先到房屋原产权单位补交成本价款,即补缴当年成本价×面积×6%的费用,由原产权单位向房屋所在区县的房管局开具已补交成本价款的证明,并变更为“成本价出售住房”的产权证后,再持相关材料到交易办公室审核住房档案。远郊区县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。
二、央产职工住宅可以办理哪些业务?
在京中央单位已购职工住宅暂不得上市交易,只能办理继承、遗赠、离婚析产、夫妻间房屋转移及变更、法院判决等不改变房屋性质的业务。对于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业主拿拆迁协议联系产权单位,单位同意后可以申请办理其他上市业务。
三、部级干部住房可以上市么?
部级干部购买的专为部级干部建设、购买的住房和普通住宅楼房,以及已故领导干部配偶按部级干部标准购买的住房,暂不得上市交易。